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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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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方案

* 来源 : * 作者 : admin * 发表时间 : 2011-09-02 * 浏览 : 0
    工会信息宣传工作是工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工会承上启下、相互沟通、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的一种载体,要做好工会工作,就必须要抓好工会宣传和信息工作。为了进一步加强区总工会新闻宣传工作,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推介我区工会工作亮点、先进经验和典型人物,在工会系统内形成“人人关注新闻、人人采写新闻”的工作氛围,建立健全我会新闻宣传“以奖励带动、以惩罚推动”的工作新机制,促使干部工作能力全面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更有效地开展好区总工会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黄春燕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总工会主席
    副组长:韩玉玲 区总工会副主席
    成  员:张夏 赵磊 戎杰 刘晓琦 马淼 徐文芳 王成红 李勇 曹云丽  郭玉凤    赵磊 王涛 田川 毛瓦丽亚
    主要职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由文体宣传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对外宣传日常工作,总工会各办公室、各基层工会紧密配合实施。
    二、队伍建设
    各工会工委及区直属改制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推选一名思想觉悟高,工作责任感强,具有新闻敏感性,并有较强写作能力的工作人员为本单位、本部门的新闻宣传通讯员,原则上由各工会专干担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工会工委在新闻宣传通讯员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时,应及时调整人选,并及时上报区总工会。
    三、工作任务
    根据各办公室、各基层工会的业务性质和干部的工作能力等因素,合理科学地分配宣传报道工作任务。
    (一)区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月上交稿件一篇(附照片)。
    (二)、天山路街道工会、胜利路街道工会、银河路街道工会、昆仑路街道工会、金龙镇工会、机关工会、教育工会、融汇工会、卫生工会、小拐乡工会、五五新镇工会的新闻宣传通讯员每月上交稿件两篇(附照片)。
    (三)区直属改制企业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由戎杰负责,每月上交稿件两篇(附照片)。
    四、建立奖励与惩罚相结合的激励政策
    (一)被中央级主要媒体采用,每篇奖励50元。
    (二)被自治区级媒体采用,每篇奖励30元。
    (三)被市级媒体采用每篇奖励20元。
    (四)被区级媒体采用视篇幅长短,短篇奖励10元(500字以内),长篇奖励15元(500字以上)
    (五)新闻报道实行每季度统计公布并年终一次性进行奖励。对完成任务较差的单位及部门,在工作例会上对新闻宣传通讯员、单位负责人通报批评。新闻报道完成情况作为年底干部职工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六)各类媒体的界定:
    中央级主要媒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
    自治区级主要媒体:新疆日报、新疆卫视一套新闻联播等;
    市级主要媒体:克拉玛依日报、克拉玛依电视台、克拉玛依广播电台、克拉玛依市总工会网站
    区级主要媒体:克拉玛依区总工会网站
    五、原则及要求
    (一)严格分层把关审核。所有稿件必须经新闻宣传通讯员审核,统一上报至区总工会办公室。新闻报道必须坚持真实、时效,新闻宣传通讯员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宣传报道稿件的真实性负责,对稿件严格要求质量,由于内容失实造成不良影响者予以严肃处理。
    (二)新闻报道的内容应以反映我区工会发展、职工风采,劳动者诉求、工会活动或社会进步等情况为主,没有反映工会内容的稿件不予奖励。
    (三)拟在市级以上媒体投稿的稿件可由各办公室、各基层工会自行投稿,但自行投稿后需到区总工会文体宣传办公室留底备案。
    (四)每年12月底前,作品发表在纸质媒体的作者须将所发表的作品及稿件的复印件,作品被电台、电视台采用播出的作者须将播出通知单及稿件复印件交区总工会办公室审核,然后按上述规定发放奖金。
    本方案从2011年3月1日起实施,由克拉玛依区总工会负责解释。